肥城市汇鑫家电商城销售未经认证且未标注认证标志的燃气灶具被罚

剪辑 郭健

2024年5月21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肥城市汇鑫家电商城销售未经认证且未标注认证标志产品的行为,依法作出责令改正、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25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对汇鑫家电商城进行检查,经查,该商城正在销售的:①家用燃气灶,型号:JZT-WZ81,生产日期:2020年03月07日;②家用燃气灶,型号:JZT-Q,生产日期:2019年5月10日,上述产品均未标注“CCC”认证标志。经查询,型号:JZT-WZ81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初次获证日期为2020-07-06;未查询到型号:JZT-Q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当事人销售未经认证且未标注认证标志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肥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