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注册“傍明星”且提供虚假材料注册登记 海南一公司被罚10.5万元

南海网2月13日消息(记者 蒙健)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且未经同意傍用奥运冠军的昵称注册商标……2月13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获悉,海南金声玉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恶意注册“傍明星”且提供虚假材料注册登记,被依法予以罚没款10.5万元。

据介绍,2018年6月1日,海南金声玉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冒用地址并虚构编号自主申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上村295号701房”为住所和经营场所,取得市场主体登记。通过虚假注册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后,该公司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洛阳全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名称为QUEENWEN,申请日期为2024年8月5日,在第5、10、11、14、20等共计16个商品类别上,申请注册“QUEENWEN”的商标,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原因是该标志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为,郑钦文为中国首位奥运网球单打冠军,国内外媒体对此进行了广泛报道,郑钦文作为奥运会网球冠军为公众所熟知。“QUEENWEN”中文翻译为“文女王”,是网友对奥运冠军郑钦文的昵称。假如在未经郑钦文本人许可同意的情况下,其他人将“QUEENWEN”注册成为注册商标,将会产生“使公众误认为‘QUEENWEN’注册商标是奥运冠军郑钦文所代理的品牌商品或服务”的不良影响,进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海南金声玉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构成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违法行为。

对此,海南金声玉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违法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违反了《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对该公司拟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并予以警告罚款5000元。

同时,该公司违法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款100000元。南海网版权声明:

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责任编辑:陈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