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调整人才购房券申请条件,这类人也可申领4万元购房券
李自强 青岛报道
为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6月13日,城阳区在前期出台房地产“一揽子”政策的基础上,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了优化调整。其中,二孩、三孩购房人(家庭)补贴受理时间调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一般性购房补贴受理时间调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调整人才购房券申请条件,增加第七层次人才(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高级工),发放购房券金额为4万元。
此次调整,包含将享受购置补贴的房源网签时间范围扩大、把全日制专科生(高级工)纳入人才购房券发放范围、实施“卖旧买新”交易新模式、开展购房团购等多项优惠政策,通过真金白银的奖补,实实在在的优惠,进一步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调整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继续执行《城阳区发放新建商品住房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试行)》,并对有关内容修订调整:一是将“首次网签的房源”调整为“2022年1月1日以来办理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住房”;二是将享受购置补贴的房源网签时间由“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30日”调整为“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7月31日”,其中,二孩、三孩购房人(家庭)补贴受理时间调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一般性购房补贴受理时间调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调整人才购房券申请条件。继续执行《城阳区新引进人才发放购房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修订,放宽城阳区新引进人才发放购房券申请条件,增加第七层次人才(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高级工),发放购房券金额为4万元。
实施“卖旧买新”交易新模式, 向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出售城阳区(青岛市)原自有住房,在城阳区范围内(不含高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2022年1月1日以来办理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住房,新购住房面积大于原有住房面积),且已在青岛市新建房屋交易管理系统中进行网签备案的购房人发放购房补贴,卖旧买新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包含)以下的每套奖励1.5万元,卖旧买新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每套奖励2万元。
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通过以政府搭台,房企让利的形式,向大型生产企业点对点定向推介,对团购10套以上的企业员工,协调按市场价格给予不低于5%的优惠。
提升房屋交易服务水平,持续举办线上线下房展会,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全力推行“放心购”、“安心购”、“省心购”服务,确保新建商品住房试点项目“真房源、真价格、保质量、保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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