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向房地产业发放社团贷款等,昆明两家农信社被罚百万元

【环球网财经讯】2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公示了一批处罚信息,其中,两家农信社被罚款百万元,涉及违规向房地产业发放社团贷款等多项违法违规。

云金罚决字〔2024〕12号显示,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款12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包括: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审批;违规向房地产业发放社团贷款。

云金罚决字〔2024〕18号显示,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款10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包括:关联交易未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审批;违规向房地产业发放社团贷款;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信贷资金挪作他用,部分流入限制性领域。

此外,安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审批;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部分个人贷款违规用于投资,被罚款70万元。昆明盘龙兴福村镇银行因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信贷资金违规用于购房;贷款管理不尽职,违规发放借名贷款,贷款最终形成损失,被罚款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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