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网式排查整治隐患 贵州要求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昌鼎)记者从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日前,贵州省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拉网式排查整治隐患,建立自用船舶台账。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水路客运企业、涉客船舶等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督促责任单位按照“五落实”要求,切实整改到位;全面开展乡镇自用船舶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查治自用船舶未检验、登记、超员航行、超航区航行、管理不到位、档案台账不健全等情况;乡镇要全面摸清自用船舶底数,做好入户登记,建立台账。

《通知》强调,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全力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主要是强化现场监管,督促渡口安全管理部门以及水运企业、船主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船员严格遵守海事“六项禁令”规定,对非客船载客、船舶超载、船舶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予以打击;督促辖区涉水乡镇按照《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乡镇自用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通知》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堵塞工作漏洞,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深化水上交通本质安全建设,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元旦、春节、乡镇赶集等重要时段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根据不同时段水上交通出行特点,提前分析研判,针对性制定监管措施,抓好客流集中水域、码头(渡口)等场所现场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船舶超载、非客船载客、易燃易爆品上船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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