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1大类1085批次食品抽查结果
本报讯 (孙 博 记者孙中杰)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对该省21大类食品1085批次样品进行监督抽检,对其中的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6大类25批次不合格样品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此次监督抽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21大类食品1085批次样品,发现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方面。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周口市示范区欣隆超市商店销售的芒果,其中吡唑醚菌酯、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荥阳市韩帅日用百货店销售的红毛桃,其中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宝丰县金盛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其中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鹿邑县景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山药(铁棍山药),其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洛阳市涧西区华夫水果商行销售的特级沃柑,其中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淇县永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黑鱼,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驻马店市汝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爱尚张力平舆生活超市销售的鲤鱼,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乡市满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黑鱼,其中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重金属污染问题,漯河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冻鱿鱼,其中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新乡县古固寨镇中不中小吃店销售的油馍头,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南卤味世家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卤味世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虎皮豆腐(香辣味),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蔡县姜晓涛蛋糕店销售的鸡蛋糕,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虞城县攀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嫩姜芽(盐水渍菜),其中安赛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生产的老坛酸辣椒,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西平县欣锦泓购物中心(个人独资)销售的、标称辉县市小狗汤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牛肉味麻花,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门峡市湖滨区汇品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开封市给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肉麻-芝麻牛味条(调味面制品),其中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微生物污染问题与其他指标问题,郑州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霉菌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林州市、清丰县、汤阴县、宜阳县、鹤壁市淇滨区、濮阳县清河头乡餐饮服务业8批次餐具不合格,其中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相关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