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法院将环保要求融入企业破产全过程 “绿色破产”清退“毒僵尸”

南报网讯(通讯员吴迪记者王茸)停产13年、被国务院列为“中国化工‘僵尸企业’及特困企业”,近日,这样一块不啻于“硬骨头”的化工企业被六合法院“啃”下了。通过清算,该公司的机器设备被顺利拍卖并安全拆除,其土地也在完成土壤调查后顺利上市交易并拍卖成交,实现“绿色破产”。

某化工公司成立于2005年。2011年,在多重不利因素影响下,该公司进入停产状态,并被列入“去功能化”关停企业重点关注名单。

六合法院受理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案。法官邹建明至今记得第一次去厂区的场景:需在恒温恒湿条件下储藏的危废化学品在桶里露天存放,厂区内化工设备生产线年久失修,设备维护、危废处置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和环保隐患。

“这家企业亟须‘绿色破产’。”邹建明说。

绿色破产是一种新型的破产处理模式,强调在处理企业破产问题时,不仅要考虑企业的经济价值,还要考虑其环境影响和社会责任,特别是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

之后,邹建明同管理人团队多次查看该公司废弃的厂区,发现厂区内的危废物有数千吨之多。

如何在保障安全与环保的基础上,最大化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完成该公司的破产清算,成了横亘在邹建明眼前的一道难题。

管理人团队负责人袁洋告诉记者,清算前需处置现场的危废物,但他们没有技术手段,也没有充足资金。

为解决这个难题,邹建明及管理人团队经过多番努力,成功协调该化工公司的控股股东向管理人无息出借治污资金1350万元,及时对现场残留危废物进行有效处置,保障地区生态环境安全。

堆积的危废物容易解决,但拆除化工厂仍是一件复杂的事情,“比如设备生产线内暗含着不少危化原料,一不小心就容易造成污染。”邹建明说。

袁洋告诉记者,按照一般破产企业财产变价处置通行方案,是将破产企业的土地、机器设备等资产打包一并拍卖,同时要求买受人自行承担机器拆除及土地治污等责任。但六合法院考虑到若将现场直接移交给买受人,就会失去对现场的控制,有二次污染风险。

为确保环保生态安全,邹建明多次与管理人团队协商,量身定制拆除方案,最终决定招标专业机构,对机器设备进行保护性拆除,同时治理场地污染,确保企业“绿色出清”。

近日,该化工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圆满结束,不仅机器设备顺利拍卖并安全拆除,其土地也在完成土壤调查后顺利上市交易并拍卖成交。

“这与我们的‘府院联动’机制分不开。”邹建明说。

据了解,“府院联动”是政府与法院之间建立协作联动的关系,在本案中,六合法院一直注重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买受人、拆除企业、治污企业等关系,职能部门不仅在拆除过程中给予技术指导,还对易发生事故的环节进行定期检测。

“绿色破产”也实现了破产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最大程度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据了解,该公司职工债权清偿率更是高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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