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本文转自:德宏团结报

联合夜查零容忍排除隐患于未然

我州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加强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本报讯 (通讯员 黄朝奎 文/图)为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守牢安全防线, 5月23日晚,我州消防救援部门派出8个工作组联合公安、安监、街道、社区等多部门以及12个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村(居)委检查组对辖区住宅小区、沿街门店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

联合检查人员先后深入辖区芒市学府时代、盈江县公租房小区、陇川新城社区惠民小区、瑞丽市勐卯古镇小区、梁河尹加柱出租房、瑞丽姐告绿佳电动车行等82家住宅小区、自建房和“三合一”场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开展夜查,针对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小区电梯及楼梯口是否张贴关于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通告,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存在擅自占用、堵塞或设置墩、柱等障碍物影响通行,是否违规私自拉接电线、有无“入楼入户”、“飞线充电”、违规充电等安全隐患,楼道内是否堵塞、安全出口是否通畅等进行检查。现场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87辆,并向小区物业认真讲解电动车正确存放、安全充电的重要性以及电动车火灾频发的原因和如何预防电动车火灾等常识。

检查中,检查人员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物业,并督促物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做到“现场查、现场清、现场改”,及时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池上楼、飞线充电以及私拉乱接等隐患,对违规停放在楼栋内的电动自行车采取措施劝离,严禁电动自行车在楼栋内充电,检查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相关设施是否完好,并做好集中停放和充电的安全宣传工作。

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小区,州消防救援支队将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派出所、社区拿出合理的整改方案,尽快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同时,全州各级消防部门将充分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推动乡镇(街道)、有关行业部门和物业管理机构加大消防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做好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问题的社会面宣传工作,广泛发动群众查改身边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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