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发文,事关房贷有这些变化
【环球网金融综合报道】5月29日,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山东省分行、湖北省分行、天津市分行等通过官方公众号发文,调整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据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截至2024年5月29日,福建省9个地市已全面取消首套和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商业银行可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即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在该政策范围内,商业银行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确定具体的新发放首套和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
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银发〔2024〕103号文)政策要求,指导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和湖南辖内各市州政府调控要求,协商确定自2024年5月21日起取消长沙市等全省14个地级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据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市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包括,一是对于在天津市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二是取消天津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发文,山东省16地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具体来看,一是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二是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三是2024年5月18日(含)后完成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及5月18日之前完成网签备案未放款的借款人,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该政策执行。
此前,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上海市分行、广东省分行、贵州省分行也发布相关调整优化政策。涉及调整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