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创新“河长+检察长”模式 法治之力护黄河安澜

本文转自:人民网-河南频道

人民网郑州9月24日电(记者王佩)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以来,水利部门与检察机关协作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在河南,水利部门、检察部门共同建立的“河长+检察长”机制,形成了治水兴水的强大合力。

9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就近年来河南省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举措成效进行通报。

河南创新“河长+检察长”模式 助力依法治河

河南在黄河流域率先建立“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2019年2月,河南省河长办、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设立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驻省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的暂行办法》,探索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新路径,266个黄河“四乱”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并全部销号。

为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2020年9月,河南省委改革办、省河长办、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将“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模式在全省推广。

近几年,全省河长办共向检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243件,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871件。黄河水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周海燕介绍,2018年,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黄委、省河长办率先发起“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2023年,水利部、最高法等部门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黄委及沿黄9省区立案查处2238件。推动解决了一批历时已久、难度较大、社会关注的破坏黄河生态“老大难”问题,黄河面貌持续改善。

“通过这些专项行动,更切实维护了母亲河水事秩序的稳定,有力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周海燕表示。

检察公益诉讼 提升黄河保护治理效能

近年来,检察公益诉讼作为一项新职能,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中贡献了法治力量。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田凯介绍,省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组建服务保障黄河检察公益诉讼专业办案团队,采取“省院领办+市分院主办+全省公益诉讼业务骨干参与”的团队办案模式,集中精力办理涉黄河重大有影响的案件。

探索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划集中管辖,有效破解流域分头治理、联动性不足等问题。省人民检察院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文,探索实施黄河流域河南段环境资源公益诉讼起诉案件由郑州铁路运输检察机关集中管辖,实现黄河流域河南段相关案件集中统一办理,取得良好效果。

河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伟介绍,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在河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市、县水利部门积极与检察部门对接,共出台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文件42份,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强化涉水问题线索的会商研判,有力推动协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此外,水利部门与检察部门共同建立“河长+检察长”机制,形成治水兴水强大合力。2023年,河南全省共建成10条(段)省级美丽幸福黄河河段。

凝聚社会合力 构建黄河保护大格局

2024年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与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开展“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公益护航专项行动,紧盯文化市场净化、旅游市场规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目前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3件。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制度效能,通过健全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机制,建立跨区域集中管辖机制,持续优化‘行政+检察’法治护航工作模式等,切实担负好黄河大保护、大治理的使命和责任。”田凯说,2024年,省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推动黄河流域跨区划协同履职,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委托,与黄河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密切协作,共同承接服务九省(区)的黄河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指挥中心建设,目前已初步建成,今年即可投入使用。

同时,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健全社会支持机制,不断丰富社会公众参与形式与载体,通过推广使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持续深化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持续开展检校合作,与郑州大学携手共同推动设立全国第一个公益诉讼法学二级博士点,通过加强普法宣传等方式,最大限度凝聚保护共识,推动构建黄河保护大格局。比如,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招募、聘请公益诉讼志愿者5845人,其中特别聘请具有黄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专业知识背景的志愿者18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