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社区 当庭履行促和谐

本文转自:宝鸡日报

本报讯 近日,金台区人民法院群众路法庭在辖区金河尚居社区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了一起居民打架引起的身体权纠纷案件,社区工作人员和群众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见上图),实现了“司法公开+普法宣传”双赢效果。

据承案法官晁靖雲介绍,该案双方当事人朱某和焦某均为金河尚居社区居民,两人因口角而相互撕扯,本起案件具有典型性和教育意义,所以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有助于预防和减少类似矛盾的发生。

当天庭审中,被告朱某辩称原告焦某欠钱在先,还无故挑衅,因相互撕扯导致自己也受到了伤害,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庭审结束后,晁靖雲给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核定原告焦某合法损失,被告应该承担的责任比例,并从情理角度出发,指出双方在本起事件中做法的不理性之处。双方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均表示了悔意。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现场履行完毕,在场群众纷纷点赞。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白杨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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